文献入藏原则

2020年10月16日 09:42   点击:

1、合法出版的各类文献,以及各种古籍、地图、碑文、史稿、经卷、画册、金石拓片、研究资料、调查报告、名家批校本、音像资料,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手稿、讲义、信函、自传、札记、照片等,都符合我馆馆藏要求。

2、如馆藏已有较多复本,所赠文献将与其它图书馆进行交换,或置于图书漂流区,供我校读者共享。

3、若所赠文献在某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规模数量,我馆将在特藏室开设署名专架存放;

4、文献捐出后,可将文献借回阅读;

5、每一位捐赠者,都将获得精美收藏证书与赠书清单一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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