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为全面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筑牢图书馆文献资源意识形态安全防线,规范馆藏资源采购、验收、入藏、流通、管理全流程监管,防范化解政治安全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,保障文献资源服务育人导向正确、内容合规,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,制定本机制。
本机制适用于图书馆所有纸质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电子图书、数字资源、学位论文、捐赠文献、特色馆藏等各类文献资源。
二、工作原则
坚持政治首位、合法合规原则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文献审查首位,确保馆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坚持源头管控、全程审查原则,严把采购入口关、验收入藏关、流通使用关,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;坚持谁采购、谁审查、谁负责原则,明确岗位职责,压实工作责任,做到失职追责;坚持动态管理、及时处置原则,定期开展馆藏巡检排查,对问题文献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处置、第一时间上报。
三、组织架构与工作职责
成立图书馆文献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小组,馆长、支部书记任组长,副馆长任副组长,采编部、流通部、技术部、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骨干馆员为成员,全面负责馆藏意识形态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、标准制定、争议研判、问题处置及上报备案。
采编部负责文献采购前初审、到馆验收复审、编目环节把关,做好采购清单筛查、重点文献复核等工作;流通部负责馆藏文献日常巡检、读者意见收集、问题文献下架封存等工作;技术部负责电子图书、数字资源、网络数据库的内容筛查、运行监测、违规内容屏蔽等工作;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台账登记、档案留存、资料整理、信息上报及沟通协调工作。
四、审查核心内容(负面清单)
馆藏文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反对党的领导,反对社会主义制度,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;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,泄露国家秘密,危害国家安全,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;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;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、淫秽色情、暴力恐怖、赌博吸毒,教唆犯罪;历史虚无主义,歪曲党史、国史、军史,诋毁、污蔑英雄烈士;非法出版物、侵权盗版出版物、来源不明及内容违规文献;其他违反意识形态管理规定、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。
五、全流程审查工作流程
(一)采购前初审。采编人员对拟采购文献清单进行逐一核查,核对出版社资质、作者背景、内容简介、出版信息等,对政治、历史、民族宗教、涉外等敏感领域文献,重点审核、从严把关,不合格文献直接剔除采购清单。
(二)到馆复审。文献到馆后,采编人员逐册、逐种开展内容复核,核对采购信息与实物内容,确认无意识形态风险后方可编目、加工、入藏;对存在疑问的文献,提交审查工作小组集体研判。
(三)日常巡检排查。流通部馆员每日对上架文献进行巡查,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馆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检查,重点排查政治理论、历史、涉外、民族宗教类文献,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文献。
(四)电子资源专项审查。技术部定期对电子图书、数据库等数字资源进行内容监测,核查资源内容合规性,发现违规内容立即暂停访问、屏蔽链接,并通报供应商整改。
(五)捐赠文献审查。严格执行《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受赠图书实行与采购图书同标准的内容审查。 所有捐赠文献须先审查、后接收,全面核查文献内容、来源、版权,存在意识形态风险的一律拒收,不予入藏。
(六)问题文献处置。发现问题文献后,立即下架、单独封存、登记信息,由审查工作小组集体研判,按照不予入藏、退回供应商、限制阅览、剔除馆藏、逐级上报等方式分类处置,全程留存记录。
(七)阵地管理:线上线下宣传内容审查
三审三校制: 严格落实图书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对发布的推文、新书推荐榜、展览文案进行严格把关,防止“标题党”和错误思潮传播 。
活动准入制: 对在图书馆内举办的阅读推广、文化展览、学术讲座,提前对活动主题、主讲人资质、展示内容进行意识形态风险评估 。
六、责任落实与台账管理
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对审查工作不到位、失职失责导致违规文献入藏、流通,造成不良影响的,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所有审查环节必须建立专项台账,如实记录文献信息、审查时间、审查人员、审查结果、处置意见等内容,做到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、档案规范、长期留存。
七、附则
1、本机制由图书馆文献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;
2、本机制根据国家政策、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厦门华厦学院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