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不含厦门市图书馆书刊借阅)
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读者,激发同学们的阅读热情,图书馆推出阅读积分管理办法。
一、凡我校在读的广大学生读者均纳入积分系统管理,且有使用积分的权利。
二、积分使用:积分仅可用于增加借阅册数、抵扣滞纳金。若需要使用积分,可到一楼服务台请值班老师操作抵扣,暂不支持线上自助操作。积分分值如下表。

三、积分兑换毕业礼:每年的5-6月,允许1千积分以上的毕业班同学到图书馆一楼103办公室兑现小礼品,兑换时间:工作日8:30-11:00,13:30-16:00。
四、本规则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附:积分示意图
厦门华厦学院图书馆
2025年5月14日
附:积分示意图